旅議會不贊成旅社賠錢了事
發佈時間:2013-05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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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代互聯5月2日訊 有內地團昨日因不滿旅遊巴遲到,要求旅行社賠償。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,不贊成旅行社為了解決事件而賠錢,因為賠錢難有準則。
董耀中認為,這類事件愈來愈多,不贊成旅行社為了解決事件而賠錢,因為賠錢難有準則,建議旅行社以其他方式補償旅客,如賠償旅客早餐等。
他又說,如果本港旅行社解決不到問題,議會作為中間人,會協助旅行社向旅客解釋,假如仍未能解決,議會會要求內地旅遊局處理。
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亦表示,本港旅行社已盡量補救,盡責完成行程,安排受影響旅客,乘搭遲一班船前去澳門,他認為旅行社不應該賠錢給旅客,擔心會助長旅霸的出現。如果旅行社認為無錯,便應該「企硬」,他會向內地業界反映,及同內地監管部門交代事件。
昨日有內地旅客因為不滿本港旅社遲安排交通前往港澳碼頭,一度鼓譟,要求每人賠償3000元, 後來獲賠500元才解決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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